【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标志着我国外资鼓励政策迎来新一轮优化升级。该目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2年版鼓励目录。新版《鼓励目录》通过优化外资投向和完善区域布局,释放出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信号,旨在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透明的投资预期。

图片来源于中国政府网公告截图
新版《鼓励目录》在修订过程中聚焦三大核心变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首先,继续将先进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了核酸类药物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和仪器制造、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开发制造等前沿领域内容,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其次,将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修订重点。目录新增了新材料共性技术平台或服务平台运营、现代高端航运服务、虚拟电厂运营及相关技术研发等条目。同时,为积极支持服务消费全面提振,目录还广泛吸纳了宠物医院和宠物美容服务、体育旅游服务、旅行社经营、露营产业咨询、民宿设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等内容,以更好地满足国内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
在区域布局方面,新版目录结合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的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扩大了地区目录的鼓励范围。例如,辽宁省新增了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黑龙江省新增了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海南省新增了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贵州省则新增了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等特色条目。这种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导向,旨在引导外资企业结合地方特色进行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鼓励目录》不仅指明了投资方向,更带来了实打实的政策红利。根据商务部介绍,投资《鼓励目录》内的行业领域,外资企业将享受多项优惠待遇。在进口环节,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外)可免征关税;在用地方面,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将优先供应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并支持企业灵活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降低初期成本;在税收方面,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境外投资者以境内企业分配利润直接投资,若符合条件可享受递延纳税或税收抵免优惠。
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前八批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并加快推出新一批项目,统筹协调解决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难题。同时,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搭建中外企业投资合作对接平台,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诉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针对新版《鼓励目录》的发布,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一份具有鲜明导向和务实举措的政策文件。从供给侧角度看,将核酸类药物、零磁医学装备、机器人等新技术、新业态纳入鼓励范围,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利用全球创新要素,通过中外企业的优势互补加速产业升级。从需求侧角度看,增加医疗健康、养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条目,不仅回应了国内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为外资企业开拓了巨大的内需市场。同时,中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特色条目增加,结合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将有效增强中西部对外资的吸引力,有助于优化我国对外开放的区域布局,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这不仅是应对当前复杂国际环境的需要,更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